从农村直接选举透视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摘要]我国农村实施经济改革,使农村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农村直接选举创造了条件
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是通过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贯彻落实的,因此,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随着农村直接选举的普遍实施,选举中存在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
对此,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正确的对策,以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直接选举;基层民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党的奋斗目标
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自1988年在部分地区试行直接选举的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直接选举已遍及全国农村的绝大部分地区
1998年11月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又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法制化实施阶段
一、实施直接选举的动因和必然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直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与此同时,农村社会生活也发生了急剧的变化,间接地为实施直接选举孕育了适宜的土壤
农村经济改革及其与直接选举的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经济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为实施直接选举奠定了先决条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未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农民只是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这项改革促成了农村经济的空前发展
农民把这项改革形象地概括为“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这表明,从根本性质上说,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分配格局同土地承包前是一样的,但利益分配的先后次序却有了改变,土地承包前,分配权掌握在公社和生产队手中;土地承包后,分配权转移到了农民手中
这种变化,一方面使农村基层干部充当起了向农民收粮、收钱的角色;另一方面,不合理的摊派、负担、集资成了农村社会问第1页共6页题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