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公司员工聘雇管理规章1第二章公司员工薪资管理规章2第三章公司员工例假管理规章2第四章公司员工请假管理规章3第五章公司员工加班管理规章4第六章公司员工调休管理规章5第七章公司员工旷工管理规章5第八章公司员工纪律处分管理规章5第九章公司员工辞退管理规章7第十章公司员工辞职管理规章8第十一章公司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规章8第十二章公司员工上下班遵守规章8第十三章其他10第一章公司员工聘雇管理规章【一】、本公司员工聘雇之主要渠道为:(1)学校招聘;(2)职业介绍所招聘;(3)广告招聘;(4)关系介绍
【二】、学校招聘:公司人资部门将招聘员工之条件以文书形式提交给有关学校之系主任与学生处,或由公司人资部门直接去学校作招聘说明
【三】、职业介绍所招聘:公司人资部门提供相关招聘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向职业介绍所作招聘说明
【四】、广告招聘:公司人资部门统筹负责刊登广告,以招聘公司所需员工
广告之形式及数量,得视公司业务之需求量与需要程度而定
【五】、关系介绍:公司虽利用关系介绍招聘,公司人资部门亦需向介绍人分发有关资料,并特别要向他们强调招聘之条件与录用标准
【六】、应聘者于收到公司之聘雇书后十天内,可将签字后之聘雇书送回公司人资部门
十天内若未送回者,则自动丧失其应聘资格
然因邮递时日不及或有正当理由者,则不属此列
【七】、新聘雇之员工应按指定日期、时间报到上班
报到日期与时间乃由公司人资部门决定或由招聘部门与人资部门共同商定
【八】、录用限制:凡应聘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曾被判刑、被通缉或曾受刑事拘留者*拖欠公款或严重违反原单位制度有记录在案者*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品性不良经其他机构解雇者*曾在本公司任职,有不良记录或被列为不再雇用者*与员工有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者不可在同一部门任用*有其他不良记录者【九】、新聘雇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