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二、质量管理1、同一公司,不同生产地址,产品放行时可以转授权。2、取样质量部QA、QC均可,但要书面文件指定。三、机构与人员1、组织机构图中,质量受权人应与生产和质量负责人并列。2、虽然QA最好不进入无菌操作区域进行监控,但取样必需QA操作,不得委托。3、QA监督除生产外,还包括收发料、检验过程等GMP规定的所有环节进行连续性监督。4、文件编、审、批过程中,生产管理负责人对文件中工艺、生产相关的内容负责。质量管理负责人对文件的法规符合性和审核流程负责。5、一般情况下,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的审核由生产负责人承担;批准由质量管理负责人承担。6、对于工艺规程这类文件,最终批准人可以为质量负责人,也可以是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共同批准。7、质量受权人必须有从事过质量检验工作的经验,不能用培训替代。8、质量受权人除履行产品释放这一职责外,其他职责完全能覆盖质量负责人的职责。如果质量负责人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质量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为同一人。9、质量受权人备案可以多备几个。10、个人培训记录建议保存更长的时间,对于离职后重新聘用的人员,其有效期内的培训可以继续认可。11、一更缓冲室不得设喝水区。12、对于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手套、清洁用品等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标准或控制手段,对物料实施监控,确保不对产品质量产生影响。四、厂房与设施1、新版GMP取消温湿度的控制范围主要是为了让企业根据自身产品和工艺的特性制订适合的温湿度控制范围,因为像气雾剂采用两灌装法,温度应低于氟里昂的沸点,湿度则应尽量低,以防可能带入的水分,一般湿度小于45%。当然,在98版GMP实施期间,按其温湿度控制能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的情况下,原温湿度控制条件仍可延用。2、相同洁净级别不同功能区之间的压差可为5Pa,但按新版GMP来讲,这是非强制性要求。对于关键功能房间建议安装压差计进行监测,对非关键房间可以采用如飘带测定流向的方式。3、B级以下(包括B级)风口设置一般遵循“顶送,下侧回”的原则。4、换气次数确定源于:抵消热能、保持洁净度的要求、进出风的平衡,这三个方面计算下来,找最大值来决定换气次数:⑴在洁净度方面,换气次数与设定的自净时间有关,并可以通过计算得出。在附录1中,建议定15~20分钟的自净时间;⑵不同的房间产尘量不同,换气次数肯定不同;⑶采用FFU(风机滤器单元)还有集中送风的形式,换气次数也不同。例如:FFU热量大,所以换气次数要高一些;⑷在无菌关键区域,企业更应当将关注重点放在保证正确的气流模型方面。在C、D级有涡流的话,影响不大,但在A、B级就影响很大。例如,要考虑A级送风对B级的影响,A级回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回风墙,一种是回到B级。对于后一种,如果因设备局限,B级回风面积不够大,回风很容易对B级造成干扰;⑸WHO对换气次数的建议值:B级40次,C级30次,D级20次。⑹ISPE(国际制药工程协会)对换气次数的建议值:B级40~60次,C级20~40次,D级20次。5、所有制剂厂房、设施、设备多品种共用,都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估。验证时可针对不同品种API(药物活性成份)的活性和清洗难易程度评估验证品种,通过对设备结构评估的结果确定验证点。6、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远比提高洁净级别更重要。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不仅依靠净化级别来控制,更要依赖区域的划分来控制。7、洁净级别分级设置,应呈梯度,可以把低级别上升到高级别,但前提为不应当给高级别带来影响。8、固体制剂车间多品种生产时防交叉污染的措施除洁净走廊保持正压外,还有增加前室、考虑选择密闭生产或自带除尘装置的设备等方式。如果工作区域有产品或物料直接暴露,有产尘作业等时,还应穿戴相应洁净服,口罩、手套等,同时还应考虑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9、洁净厂房的压差梯度始终要维持在10Pa(国际通行的规定)以上,净化空调要不断地运行。若因故停机再次开启空气净化系统,应当进行必要的测试以确保仍能达到规定的洁净度级别。对于无菌产品:⑴首先要有值班风机;⑵压力能够确保对周围低级别区域保持相对正压;⑶除了保证设备运行以外还要保证它的值班状态;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