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共阅梁河县中亚硅业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各方共同出资设立梁河县中亚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梁河县中亚硅业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梁河县河西乡来连村二台坡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收购、生产、加工、销售(国家政策禁止的品种和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除外)、木碳生产、加工、购销经营等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百万元(500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所占比例陈学江237
50万元人民币2010年6月18日47
50%李生弟237
50万人民币2010年6月1847
50%欢迎共阅元日叶继前25
00万元人民币2010年6月18日5%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七条有限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