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二)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四)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五)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六)在媒体上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的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备注股东法定人数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没有最低人数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可以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即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不同出资的最低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不同额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10万元出资比例和期限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没有期限不同出资方式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说,非货币出资的比例最高是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