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三角警告牌(以下简称警告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随车携带的、使用时放置在道路上,能昼夜发出警告信号以表示停驶机动车存在的警告装置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978一1994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1SO105一197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警告牌warningtriangle能昼夜发出警告信号以表示停驶机动车存在的等边三角形警告装置
2同一型式的警告牌typeofwarningtriangle指在下列方面没有差异:——产品型号和商标;——光学特性;——特定的几何尺寸和机械性能
3回复反射器retroreflectingdevice由一个或多个回复反射光学单元组成的具有回复反射功能的光学器件
4警告牌正面frontfaceofthewarningtriangle含有光学单元的一面
5警告牌轴线axisofthewarningtriangle通过警告牌中心,且与正面垂直的直线
6荧光器fluorescentmaterial指一种整体或表面由荧光材料构成,经日光激发能产生短暂光致发光的光学器件
7亮度系数luminancefactor在相同的照明和观察条件下,被测物体的亮度(包括反射亮度和荧光亮度)与理想漫射体的亮度之比
8发光强度系数CILcoefficientofluminousintensity,CIL反射器在一定的照射角(β)、观察角(α)和偏转角(ε)的条件下,反射光强度与反射器垂直照度之比
4技术要求4
1一般要求4
1警告牌应是中空的,外侧为红色的回复反射区,内侧邻接的为红色荧光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