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示范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农技服务组织,按照“体系服务农业,工程支撑体系,项目保障工程”的要求,通过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推进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带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一、整体目标按照有利于创建新型的基层农技推广责任体系,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要求,建立起以首席农技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为补充的四级联动的农技推广制度体系,从根本上提升农技推广的综合能力,实现乡镇农技站有编制、机构、人员,有办公场所和基本设备,有试验、示范基地(场),有信息交通服务,有经费保障的“新五有”目标
二、扶持项目内容根据省农业厅“强龙兴农”示范工程实施意见,在全市各区、县(市)选择现有基础较好、建设条件成熟、建设积极性高、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乡镇和基地,实施市级示范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
选建条件主要包括:、政府重视,政策到位
对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和发展有明确规划,农技推广经费有保障,农技人员待遇落实,并能保证农技人员从事推广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农技推广基础较好
有稳定的、综合性的农技推广机构和基本队伍,有较好的办公场所,有先进适用的科教仪器设备,有必要的通讯、网络及交通等设施设备
有稳定的科技试验(示范)场、基地及村科技示范户
、实施农技推广责任制度
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结构分布合理,专业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业务力量强,分工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根据当地生产发展和农民需要,能较好开展农业科技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积极完成上级推广机构布置的各项推广机构工作任务,有效组织、指导、培训农民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得到当地领导的肯定和农民群众的好评
三、考核验收标准市级示范性基层农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