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胜蓝实验中学“区管校聘”实施方案(试行)为顺利推进我校教师“区管校聘”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6〕103号)、《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教师“区管校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政办发〔2018〕19号)、《下城区推进教师“区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实施全员聘任制,通过竞聘上岗,健全用人机制,优化师资结构,营造良好育人导向,促进学校优质发展
二、考核原则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积极稳妥、平稳过渡的原则
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三、竞聘对象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竞聘程序1
学校公布学年各类岗位岗位数(具体见附件一)2
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竞聘申请,填写《岗位聘任意向书》
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校内竞聘:(1)中层干部
由学校校长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确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人员按照现有规定确定,以上人员确定后不再参与学校竞聘
(2)直接聘用
对象包括指三年内法定退休人员(2018年适用对象为2021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区外支教的教师、孕期哺乳期人员、重病人员、当年度确定的交流教师、当年度新招聘教师以及其他经区教育局批准的对象
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聘
直接聘用(任)需由个人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方案直接安排相应岗位,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其中,孕期哺乳期人员及重病人员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
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再在系统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符合直接聘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