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闹河水电站工程建设G7标地面厂房开挖及尾水闸室混凝土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广安市建筑总公司承包人:张继红二一〇三年二月二十日2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方(全称):广安市建筑总公司承包方(全称):张继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广安市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张继红(以下简称乙方)就格闹河水电站工程(G7标)土建部分工程建设事项协商一致,订制本协议,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格闹河水电站土建工程(G7标)工程地点:云南省彝良县龙街乡工程内容:1297
35m高程以下地面厂房、2台机组机窝基础及尾水室基础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及土建工程,厂房后边坡及危岩整治以及配套的临时工程
1、主要工程项目:(1)地面厂房和尾水室的土石方明挖和边坡支护工程(2)尾水室闸门的土石方开挖工程和钢筋混凝土衬砌工程(3)灌浆工程3(4)砌石工程(5)高边坡及危岩的处理2、临时设施工程(1)G7标段土建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
(2)G7标段土建工程用电线路敷设、照明电器安装与维护等
(3)G7标段土建工程弃渣场修建
(4)G7标段土建工程所需的混凝土生产设施
(5)为完成上述(1)-(4)项必须扩建和维修的临时施工道路、生产及生活用房、加工厂及仓库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格闹河水电站建设工程(G7)所有土建工程项目
即为上一节所述主要工程项目(1)-(5)项和临时设施工程(1)-(5)项
乙方必须在2013年6月11日前完成:主厂房整体开挖至1290
10m高程;距主厂房下游边墙4m位置开挖至1279
0m,混凝土衬砌至1290
10m;尾水闸室开挖至1279
998m,混凝土衬砌至1290
10m;安装间、副厂房、升压站基础河床水下部分开挖完,混凝土衬砌至1290
以上施工节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