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上网宣传教育材料巩义市芝田镇中心小学2014年1月8日事例:2014年1月5日,“巩义贴吧”出现了一条标题为“刚才在北山口发生了大爆炸”内容是“有人知道怎么回事没有”的帖子
帖子发出后,为查清事情真相、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北山口镇动员了大量人力、物力开展了全面的排查,没有发现任何爆炸事故
后经北山口派出所查证,帖子为北山口十二点画室学生史某某在听到疑似爆炸声后,顺手发的帖子
相关法律法规: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史某某的发贴行为尽管没有在社会上造成大的波动,达到触犯法律的程度,但给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为了查清事情真相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由于学生群体的分辨能力差,容易成为网上散布谣言的潜在群体,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根据教体局要求,决定在我校师生中开展一次针对网上发帖行为的专项教育活动
1、教育学生上网(包括计算机上网、手机上网、短信等)要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网络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随意发布公共信息和在网上散布谣言,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2、严禁学生到校外经营性网吧上网,让学生清楚不良网络言论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性,引导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
3、不浏览不良网站,不随便和陌生人聊天,不随便泄露自己的上网密码和家庭信息
4、全体教职工要树立法律意识,依法执教,对不良信息要有甄别能力,不做不良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文明上网宣传教育活动总结芝田镇中心小学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7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