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抚州广播电视大学2————————————————————————————————作者:————————————————————————————————日期:3抚州电大法学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依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精神,以及省电大有关法学本科集中实践环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法律实践(一)法律实践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法律实践必须在修完法学专业8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法律实践为3学分
(二)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三)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
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法律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实践
(四)法律实践可采取司法实践、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社会调查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等形式,不得免修
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条件建立模拟法庭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固定的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法律实践提供条件
(五)法律实践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依据,书面材料的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六)法律实践的成绩评定标准为百分制
(七)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学分
没有参加法律实践、未交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者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八)参加法律实践的学生应当填写法律实践鉴定表,写明有关参加法律实践时、未交法律实践活动的组织单位或接受单位签署意见
(九)法律实践书面考核材料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试点电大负责审核
(十)法律实践成绩初评为不及格者,允许补做一次
二、毕业论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