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浒浦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树立服务于学生,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五个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分及以上)、合格(~分)、基本合格()、不合格(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职权收受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热衷于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并从中获利,产生恶劣影响的;
在教学“七认真”环节中敷衍塞责,造成责任事故的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一年内累计旷工天及以上的
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被聘任为教师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4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每学期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