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顶板管理责任制与管理制度第一节顶板管理责任制第一条矿长对顶板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一)检查和督促顶板管理计划、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出决策和指令
(二)组织顶板隐患排查,定期听取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安监等部门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并对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提出主导性的意见
(三)健全顶板管理机构,配齐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人员
(四)审批有关顶板管理工程项目和资金计划
第二条分管副矿长对顶板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一)定期主持召开顶板管理例会研究顶板管理工作,抓好分管单位的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制度落实
(二)组织实施顶板隐患治理,落实顶板管理措施
(三)组织顶板事故的分析和“三违”人员的处理
(四)组织对巷道开门口、工作面安装和撤出、过断层、过老巷、大断面掘进等特殊环节的现场会诊,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条矿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一)抓好顶板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制定、检查和考核
(二)组织编制年度顶板管理计划及安全费用的落实
(三)组织制定顶板管理的技术措施,认真抓好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学习和执行
在地质情况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安排补充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组织矿压观测,并根据矿压观测资料,及时制定改进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2(五)主持顶板隐患排查分析,提出隐患处理的意见和措施
(六)开发和推广应用顶板管理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四条安全监察处长对顶板管理负监督监察责任(一)抓好顶板管理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制定、检查和考核
(二)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对顶板管理进行监督监察
(三)负责对顶板事故的责任者、不按质量标准和规程措施施工的管理人员、工人及失职安监人员追查处理
第五条矿有关职能部门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专业管理责任(一)生产技术科及防冲办要设专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