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转让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就仪陇县银山乡九岭场村久旺养殖场转让事宜约定如下:第一条:转让养殖场名称:久旺养殖场第二条:转让养殖场地址:银山乡九岭村第三条:该养殖场的转让范围:包括办公室、生活区、养殖场、仓库、料场、用电设施(变压器等)、进入养殖场与村道连接的混凝土道路及与该养殖场相关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四条:转让价款:第五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购买该养殖场的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第六条: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后,应在壹月内将养殖场证照等相关手续()更改办理完成并交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负责结清合同签订之前应当支付给九岭场村的土地租赁费用,转让之后由乙方另行与九岭场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直接向该村委会支付土地租赁款,以上甲方必须予以协助
第八条:甲方办理完第六条的相关手续及履行第七条的协助义务后,乙方必须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转让款元,大写:元整,此时保证金自动转换为转让款,并在总金额中扣除
第九条: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时甲方应保证该养殖场的产权明晰,绝对属甲方所有,且该养殖场未进行过任何银行抵押贷款以及未设定其他担保权利等
第十条: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养殖场所有权及使用权即归乙方,合同签订前该养殖场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转让后新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养殖场内属于自己的生活用品、树木(不包括养殖场的配套设施)(这里你们要约定清楚哪些他搬走,哪些你留下,不要把养殖场的基本配套设施都撤走了,最好详细点)搬出养殖场处理,过期视为由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月日之前进驻养殖场,进驻之前由甲方负责解除甲方就该养殖场与其他合作伙伴形成的租赁关系,协调及处理好与养殖场周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