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资质保密标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1适用范围本保密标准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审查与资质单位日常保密管理
1本标准所称涉密人员,是指由于工作需要,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岗位合法接触、知悉和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
2本标准所称涉密载体,主要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3本标准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
4本标准所称信息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3保密标准3
1保密标准实施原则3
1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依法管理
2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3具备健全的管理体系,保密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
4开展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
5建立保密管理的持续改进机制
2保密组织机构及职责3
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3
1资质单位应当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为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机构
甲级资质单位应当设置专职保密总监,保密总监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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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级资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保密总监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保密总监担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乙级资质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长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担任,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当有明确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