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一级)一、收费标准:类别收费标准多层住宅0
88元/平方米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1
43元/平方米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1
76元/平方米二、物业服务标准:(一)综合服务标准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
3、纳入企业所管项目日常性成本开支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1900平方米
楼管员、安防、水电等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应在小区醒目处上墙公示
4、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
5、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验收,手续齐全,并有相关记录存档
7、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8、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
业主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报公共区域急修的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85%以上
9、提供有效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应按有关规定在小区醒目处予以公布
10、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的,每月在小区醒目处公布1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