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一级)一、收费标准:类别收费标准多层住宅0.66-0.88元/平方米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1.21-1.43元/平方米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1.32-1.76元/平方米二、物业服务标准:(一)综合服务标准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2、物业服务企业持有效证照,人员配备合理,有管理人员、水电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制明确。3、纳入企业所管项目日常性成本开支的物业服务人员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1900平方米。楼管员、安防、水电等主要物业服务人员应在小区醒目处上墙公示。4、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5、签订规范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验收,手续齐全,并有相关记录存档。7、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建立财务制度,财务收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财务管理、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等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8、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答业主的咨询、处理业主投诉及受理维修等。业主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报公共区域急修的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85%以上。9、提供有效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应按有关规定在小区醒目处予以公布。10、公共水电费用单独按实由业主分摊的,每月在小区醒目处公布1次由业主分摊的公共水电费用详细测算情况;每半年1次在小区醒目处公布涉及住户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分摊和其它物业服务代收代付费用情况。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对业主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并在1个月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相关业主说明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备案。13、每半年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二)公共秩序维护1、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交通标示齐全、规范;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2、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小区主出入口不少于15小时立岗值勤,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入通过电话、核对信息、对讲系统等方式联系住户,决定是否放行,劝阻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小区。3、对安全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专职安防人员能开展并处理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预案。4、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安防人员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巡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1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存档。接到业主报警或求助电话等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6、对小区内违章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业主正常通行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将相关整改方案书面上报社区、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7、对业主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通道用途导致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及时向有关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社区、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8、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后立即赶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