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满足公司车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司公务活动
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公司审批确认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1、拥有私人汽车且符合外联型的职位、汽车保险齐备、驾龄超过3年并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方可申请私人汽车用于公司业务
员工用私车从事公司业务时,不得再使用公司业务用车
2、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车辆临时调度不开,或办理业务时间紧迫;3、在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4、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5、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填报《私车公用申请单》,并提供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等复印件(每年提供一次即可,作为备案),在公司车辆资源不足时应提前1个工作日报准申请,列明去向、申请人、车牌号、随行人员、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人身保险情况等相关事宜
填写完整后提交部门经理或分公司总经理同意,送人事行政部审核,再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私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待遇
6、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协议》,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报销标准
车辆的维护费、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私车公用每月超过5天的给予100元车辆维修保养补贴,超过10天的给予200元补贴,超过15天以上的给予300元补贴
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私车主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行车具体费用根据《私车公用申请单》计算
费用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行驶记录表及费用明细表》并附上相应发票后按规定程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