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DB21/T1214-2005要求报告书正文应包括内容:1、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勘察依据;2、拟建工程概况;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工作量;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
5、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承载力特征值
6、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
报告中应附的图件:1、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2、工程地质剖面图3、钻孔柱状图4、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5、土工试验成果汇总表6、水质分析报告7、原位测试成果表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错位的部位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活动断裂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地形地貌复杂;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陡坡、陡坎、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含古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浜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高含水量的可塑黄土,地表存在结构性裂缝等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一般破坏;4)地形地貌较简单;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1)抗震设防烈度小于或等于6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4)地形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