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一)指导思想•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依据对美术学科发展的科学认识和对中国基础美术教育现实状况的准确把握,努力使《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修订稿》(以下简称《标准(修订稿)》)更科学,更完善,更可行,满足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的要求,适应中国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教学实际
指导思想与整体思路•(二)整体思路–1.保持原有的基本理念和学习领域,以调整、充实和完善为主,不进行大的改动
–2.以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的教学实际作为修订工作的起点
–3.追求国际水平与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
–4.力争美术本体与教育功能相平衡
–5.以科学理性的态度进行文本表述
–6.追求文本精致,突出可理解性
指导思想与整体思路召集人:–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潘公凯教授、–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杨力研究员–首都师大博士生导师、原课标组长尹少淳教授成员:–华东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钱初熹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胡知凡教授–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奚传绩教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教育》原主编陈通顺教授–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侯令特级教师–人民美术出版社副总编辑欧京海编审–北京市光明小学校长廖文胜特级教师
课标组成员–原总目标–课程总目标按“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定如下:–学生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种美术活动,尝试各种工具、材料和制作过程,学习美术欣赏和评述的方法,丰富视觉、触觉和审美经验,体验美术活动的乐趣,获得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了解基本美术语言的表达方式和方法,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美化环境与生活
在美术学习过程中,激发创造精神,发展美术实践能力,形成基本的美术素养,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完善人格
(172字)–新总目标–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