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3)班暂时管理办法为建设一个更加奋进的班集体,为不足两年半就要参加的高考保驾护航,同时给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订一下班级管理规定
一、晚自修相关规定1、纪律管理小组成员:班主任、下班老师、韦宇、邹少琛、黄健娃、郭禹、何国桢;主要职责:负责维护晚修和包括白天上课的纪律;2、晚修出现讲话,包括与同学谈论问题情况,必须加以提醒和制止,如经提醒还讲话,则登记名字,第二天交给班主任处理;3、老师上课,除回答老师问题,禁止发出或谈论与上课问题无关的声音,必须加以提醒和制止,如经提醒还讲话则登记名字,第二天交给班主任处理;4、晚修等上课期间,不允许换位置,包括同桌之间的换位,如出现这种情况,则登记名字,交班主任处理;5、以一个月为单位,如出现上述情况,第一次者则班主任找谈话,第二次则班主任继续找谈话,写检讨书,第三次则通知家长,第四次则停晚修一天,以后出现两次则停一天
如白天上课有吵闹等违纪情况则停白天的课
二、上课伏台相关规定:1、负责人:班主任,上课老师和值周班干;2、以一个月为周期,第一次有伏台睡觉的,则班主任找谈话,第二次则班主任继续找谈话,写检讨书,第三次继续写检讨书,并作出其他相应处罚,第四次则通知家长,第五次停课一天,直至月底出现两次则停一天,以此类推
三、迟到和旷课相关管理办法1、负责人:班主任,上课老师和值周班干;2、迟到的判断以上课铃声为准,只要没进教室(除请假),包括已经来了但出去打水和上厕所的现象(包括早上7点到教室),迟到5分钟的为旷课处理;3、班主任在校时,请假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班主任不在校时,需短时间请假(如到校医室等情况),需要经上课老师同意,写假条给值周班干保存
不按要求的做当做迟到和旷课处理;4、以月为周期,第一次迟到则班主任找谈话,第二次则写检讨书,第三次继续写检讨书,并作出其他相应处罚第四次则通知家长,第五次停课一天,以后出现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