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六十二中学交通安全辅导(宣传)员工作职责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师生的交通文明和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继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交通安全辅导宣传工作组。学校交通安全总辅导(宣传)员:张永忠副所长(学校法制副校长)年级交通安全辅导(宣传)员:七年级:徐俐八年级:连郁九年级:李富强班级交通安全辅导(宣传)员:各班主任交通安全辅导(宣传)员工作职责:1、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指导、规划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对学校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协助学校完善学校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学校停车场所,合理设置交通管理设施。3、张永忠副所长辅导员定期到校讲交通安全课、交通安全的相关讲座等。学校各部门对全校各年级学生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如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一次各类交通安全宣教影片,通过班校会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主题班会等等。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考试和交通安全征文。演讲比赛,并将成绩纳入到“三好学生”评比内容。4、教育教师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交通法规,配合交警部门,维护好学生上、放学交通秩序,教育学生积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联合辖区交警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各种非营运车辆在校园周边地区营运的打击力度。6、强化学校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交通安全管理防范工作。7、接受师生的咨询、求助。8、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