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检查认定讲座杜东昇一、解读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评估指标(一)、校舍建设1
用地面积(土地证)标准:小学生均18平方米以上为合格,15----17
99平方米为基本合格;初中生均23平方米以上为合格,20—22
99平方米为基本合格
建筑面积(建筑设计图)标准:小学生均4
5平方米以上为合格,4—4
49平方米为基本合格;初中生均6平方米以上为合格,5—5
99平方米为基本合格
注:寄宿制学校:按寄宿人数生均增加3平方米
运动场地(校园规划图)标准:小学有20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或生均面积达到4平方米为合格,有150米环形跑道或生均面积达到3—3
99平方米为基本合格;初中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或生均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为合格,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或生均面积达到4—5
99平方米为基本合格
注:校园广场、教学楼前的空地安装活动器械或画有活动场地视为运动面积4
专用教室(实地查看)标准:小学有图书室和阅览室、科学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且能满足教学为合格;初中,图书和阅览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八个平行班以下各一个)
(二)、装备设置1、课桌椅(凳)(实地查看)符合规范,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2、图书(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标准:小学生均藏书15册以上合格,12册以上为基本合格;初中生均藏书25册及以上为合格,18册以上为基本合格
3、理科教学仪器(实地查看,查看帐本)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按照国家颁发的《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配置;初中按照国家颁发的《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配置
注:能满足学生分组(2-4人)实验要求,实验开课率达100%
4、音体美器材(实地查看、查阅账本)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配置
(三)、信息技术1、计算机网络教室(实地查看)有计算机网络教室,有教师专用机,且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