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征稽操作实务指要税务征稽操作实务指要20102010年年0404月月各管理员分管地段管理员1:房地产开发行业、建筑业管理员2:重点业户及坦洲镇第三工业区管理员3:坦神路、界狮南路、文康路、腾云路、坦洲村、北秀大街、北五区、商五区、人民大街、同胜村、康泰.恒泰街、建设大街、合胜村、工业大道、工农大街、德溪路、宝珠路、大兴路金斗湾市场、金斗大街管理员4:枝埔村、沾冲村、月环村、永一村、永二村、宝山村、申塘村、群胜村、龙塘村联石湾村、联胜村、七村村、联一村、坦神北路管理员5:蜘洲村、裕胜村、南村、沙心村、建新村、十四村、安阜村、坦神南路、神利路、坦联路、联兴路、南洲路、其他街道管理员6:南坦公路、第一工业区、第二工业区管理员7:辖区全部纯营业税户;管理员8分管全镇除营业税户以外的个体工商户。如何找到你的管理员?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税务系统都会分配一名税收管理员对其进行税务管理。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调查核实所管纳税人纳税申报各类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了解掌握欠税(费)纳税人处理资产等情况,定期定额纳税户税收定额及社保费定额的调查和初步核定;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规费政策,开展纳税服务等事项。纳税人对日常遇到的涉税问题,可咨询管理股内务组人员(电话:86739263)或您的税收管理员(可通过地税网站查找:分局专栏>>>坦洲分局>>>机构概况>>>对外岗位设置图)。如你是网报业户,你所属税收管理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进入“中山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点击“纳税查询”>点击“管理员通讯资料”即可。地税征管的范围地税征管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从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得税由地税管理。)、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堤围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保费在每月1至15日内申报;企业所得税缴纳实行按年计算,分月、季月预缴方式(查征企业按季、核定征收企业按月),即在每月(季)1至15日内预缴申报,年度终后45日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有关表格,年度终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需要企业申报的,主要有代扣代缴全部员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等应纳所得时,必须在支付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如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以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方式征收,投资者在每月终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印花税是在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的同时,纳税义务即时产生,应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和适用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自行在印花税票加以注销或画销;对于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申请汇贴或汇总缴纳申报办法,并于次税期内申报。另外我分局已委托坦洲装配有限公司代征进出口加工贸易合同印花税,委托工商行坦洲支行代征借款合同印花税,委托坦洲建设所代征报建环节建筑工程印花税,委托坦洲国土所代征房产交易环节有关房产交易印花税。自有自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按年申报,申报期为每年1-5月申报。(包括自报户和定额户)如遇国家法定长假期,税期将适当延期,具体时间请查询中山地税网站的公告。个体双定户纳税指引纯营业税个体双定户由地税部门进行定额,增值税户需先由国税部门进行定额,待国税定额后,携带国税的《定额通知书》到地税进行税费定额。双定户应在每月30日前在委托银行预存应缴税款、社保等款项,地税分局将于次月1号进行扣款。对在税期内扣款不成功的业户,必须上门申报。逾期按《税收征管法》规定收取滞纳金(税款滞纳金计算:税款×万分之五×逾期天数)并罚款(5元/天)。若业户在国税分局有代开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