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一、行政执法主体(一)法定行政机关蒲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执法职责:主管全县人事人才工作,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统一管理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1、负责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人才交流服务的行为;2、负责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的行为;3、负责公务员监督,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4、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的监督管理;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监督管理;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的监督管理;7、负责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8、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9、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和全县用人单位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10、负责对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劳动争议的处理;负责劳动仲裁事项的办理工作;11、负责对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12、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年金经办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企业年金运营情况;13、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14、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15、负责县本级工伤认定性质工作;16、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全县基本保险药品、基本保险诊疗项目、基本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1点零售药店工作;17、负责全县企业特殊工种、因病职工退休审批工作;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