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依托江西绿色生态和中医药资源优势,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
(二)发展目标到20XX年,新增有效供给床位5万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00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200个,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30%,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行动1
落实配建要求
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任务,完善“四同步”工作规则
配套养老设施有明确产权人的,交付产权人;属于业主共有的,交付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托管
已交付使用的养老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
凡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等问题的,整改到位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提高运营水平
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支持养老院连锁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小微服务网点,所设床位同等享受相应补贴政策
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与社区医疗、康复、文体等设施资源共享,为短期无人照第1页共7页顾或术后康复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鼓励将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委托专业组织运营
支持居家养老
20XX年底前,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