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纠风工作业务知识二00九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讲课稿主讲人:岳海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反腐败斗争的三项任务之一,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对于改革、开放、稳定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从五个方面对纠风工作情况加以介绍。一、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概念、特征及其危害(一)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概念。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个概念的正式提出,据查是在1990年3月。当时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提出:要“坚决反对腐败行为”,“坚决刹住行业不正之风”。同年3月20日召开的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当年的廉政建设要抓好四件事,其中一件是“大力整顿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那么,什么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呢?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际问题。搞清楚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概念,对于正确界定纠风工作的范围,确定纠风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及对策,以及检验纠风工作的成果,都是十分必要的。-2-所谓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就是部门和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多发性的不良行政行为和不良服务行为。主要是指一些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为本单位、小团体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以及其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是消极腐败现象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研究弄清这个概念,应注意把握三个方面:1.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主要应包括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由于政府各部门间的行政权力有大有小,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程度各有不同,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部门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由于思想观念、人员素质、执法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极易发生滥用行政执法权、以执法为名任意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并且极易形成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不正之风。经济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职权时,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刁难服务对象以及推诿扯皮等问题,也极易形成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不正之风。这些不正之风的产生都与其行使行政权力有关,是滥用权力的结果。-3-公用事业单位主要是指承担一定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功能的行业。这些行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由于其服务行为大多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也容易发生行业不正之风。因此,纠风工作的重点对象应是政府部门中的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具有一定行业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基层有,上级机关也存在。虽然大量问题发生在基层,但根子往往在上边。因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应首先从各级政府、各部门的领导机关抓起,抓机关带基层。通过领导机关的优良作风的的带动、通过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作用,扶正祛邪。2.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带有普遍性、严重性的不良风气,是在某些部门和行业形成了风气的消极腐败现象。一个部门或行业有很多单位和人员,总会有人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如果只是个别的、偶发的,并没有在某个领域里形成一种不良风气,就不应该把它作为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提出来,也不宜专门立项开展专项治理,而应该个别问题个别解决。比如,一些部门和行业内部发生的某些人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问题,当然应该查处,但不宜作为不正之风提出。需要注意的是,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果对个别的、偶发的滥用职权行为不及时制止和纠正,由于利益驱动等原因,-4-会导致这种不良现象的传播和蔓延,最终形成某个领域的普遍存在的不正之风。因此,要十分关注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问题的解决,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3.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面大量广,形式多样。概括起来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从单位来讲,突出表现为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从个人来讲,突出表现为吃、拿、卡、要、报。二是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表现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三是服务态度、服务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