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典工资理论梳理1、早期的工资学说、生存工资论●创始人: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配第提出,法国重农学派代表人物魁奈、杜尔阁奠定基础,后由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与大卫·李嘉图全面论述;●时间:18世纪末19世纪初,(最早提出时间是17世纪下半叶和18世纪初提出);●理论核心:工资是“劳动的自然价格”,而这种自然价格包括以下两种:(1)工人本身能够维持生存部分的生活费;(2)能够在工人人数总体上不增不减地延续后代所需要的生活费。也就是说,工资是由生存资料决定的,因此,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等同于或者略高于能够维持其生存的水平。●自我理解:“生存工资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个现实状况,工人的工资只能勉强维持生活,而这样有利于资本家或国家进行资本原始积累,形成竞争优势,但是这种理论也反映了当时人们生活水平的低下,值得一提的是,生存工资理论其实也为现在的“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理论基础。2、工资基金论●创始人: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约翰·穆勒(但在1869年穆勒自己撤回了该理论)●时间:19世纪中叶●理论核心:工资水平高低取决于工资基金数量与人口数量之间的比例,这个理论有两个要点:(1)工人工资是一个固定的量,是全部工人工资的总和,这个量的多少不是由工人的生存资料决定的,而是由资本决定的,工资是资本所有者全部资本的一部分,工资的高低取决于全部工资基金的高低;(2)在工资基金确定后,工人的工资水平就取决于人口与资本的比例和工资总量确定,如果人口对资本的比例加大,工资即下降,如果资本对人口的比例加大,工资则上升。●自我理解:“工资基金理论”比起“生存工资理论”有了一定的进步,工人的工资在理论上有了一定的上升空间,但事实上,由于工资基金的局限,工人工资的提高在短期内很难实现,还有,工人数量也比较难确定,因为人员会流动。二、边际生产力工资论●创始人:美国经济学家约翰·贝茨·克拉克●时间:19世纪后期●理论核心:(1)工资决定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即厂商雇佣的最后一个工人所增加的产量——劳动的边际产品。因此,如果继续增加劳动投入,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劳动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必然少于前一单位劳动所生产的产品。这就是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克拉克就是用边际生产力概念来解释工资水平;(2)他认为工人的工资水平是由最后追加的工人所生产的产量来决定。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工人所增加的产出小于付给他的工资,雇主就不会雇佣他;2)如果工人所增加的产出大于所付给他的工资,雇主就会增雇工人;3)只有在工人所增加的产出等于付给他的工资时,雇主才既不增雇也不减少所使用的工人。●自我理解:事实上,边际生产力工资论主要说明了工资的高低是由投入劳动的边际产值所决定,劳动的边际产值越高,工资也就越高。但是这只是阐明了劳动者质量不同时的工资差异,但是劳动质量相同时的工作差异对于现实中工资制度的建立才是更有意义的。●后续发展: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的“补偿工资理论”对“边际生产力工资论”做出了小幅修正,考虑到了在劳动质量相同的时候工作条件的差异对于工资差异的影响。3、供求均衡工资论●创始人:英国近代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时间:19世纪末期●理论核心:均衡价格工资理论认为:工资是由劳动力的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相均衡时的价格决定的。从需求方面看,工资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或劳动的边际收益产量。从供给方面看,工资取决于两个因素:第一,劳动力的生产成本,即劳动者养活自己和家庭的费用,以及劳动者所需的教育、训练费用;第二,劳动的负效用,或闲暇的效用。●自我理解:“均衡工资理论”实际上是一个全面的理论综合,它将“生存工资理论”和“边际生产力理论”所考虑的角度综合了起来,对后来的工资决定理论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4、集体谈判工资理论创始人: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英国学者韦伯、庇古等正式形成理论,英国经济学家希克斯、多布及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仑等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时间:19世纪末20世纪初;(18世纪出现萌芽);理论核心:谈判工资理论认为,工资水平存在一个上限和下限,实际工资就是在上下限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