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项目(总体规划设计)资格预审文件招标编号:招标编号:HX-2008-17-1-L招标人:贵阳市花溪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业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08年11月30日-1-投标申请人须知一、总则1、鉴于贵阳市花溪区建设局作花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项目(总体规划设计)的招标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完成并进行了项目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并且招标人已为该工程的建设筹措了足够的资金
2、招标人将就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项目的施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将在本须知附件1中说明
4、外省企业应按照黔建施通[2006]130号文规定执行
二、资审申请1、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设计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
2、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对本项目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
为此,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系列表格的要求,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
根据资格预审的需要,投标申请人应同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翻译的中文译文
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译文为准
4、申请书格式指定处应有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如不是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没有签字盖章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1、本工程招标人对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本须知附件3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和投标申请人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所附系列表格及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