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导则(带储存设施经营企业)修订版A、B级要素的否决项情况说明A级要素否决项B级要素否决项修订前:1
未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制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或动火作业未落实提级管理
位于城市主城区、或居民集中区、或饮用水水源地,且与外部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小于GB50016中3
4的相关规定
5.未实施危险性作业许可管理
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的自动化改造,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属地安监局备案
凡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涉毒、涉爆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一律停止使用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的,一律停止使用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一律停止使用
未按国家法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未经正规设计也未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工作
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或未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有重大隐患,且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存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修订后删除第6、8、9、10、11项
主要负责人现场考核不合格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责任制不符合规定
未作出安全承诺,安全承诺书未在工作场所公示
未实施领导带班制度
未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或未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
未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部门执行安监部门监管监察指令建立清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