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期末复习纲要(09级)来源:仲天洋的日志一.名词解释:(4题*4分/题=16分)1
行政活动:在法定职权范围之内,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所实施的具有国家组织管理职能性质的活动
行政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其他上位规范性文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行政措施
现场笔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的现场对现场情况所做的书面记录
行政诉讼第三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
行政法:是有关行政权的组织和活动的国内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处罚: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人民法院经过审查,确认被告没有履行职责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形式
二.判断改错题:(8题*3分=24分)1、什么样的国家设立行政法院: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2、什么是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注意:(1)概念区分: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行政公务人员(2)分类:职权性行政主体&授权性行政主体3、哪些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法律文件;(2)行政法规文件;(3)地方性法规文件;(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章文件
4、听证与行政程序的关系: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5、查封财产的性质:行政强制措施6、行政立法的范围:行政法规或规章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否同时提起:不可以“行政复议前置”8、行政诉讼的举证:被告9、规章的立法权限: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