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料欢迎阅读1解析“校长负责制”现行的校长负责制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试行,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规定在中小学校逐步推行开来
不可否认的是校长负责制对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特别是在中央决定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之后,许多农村中小学校的校长开始对校长负责制产生质疑:既然教育经费由国家调拨,教育教学有教育主管部门监督负责,作为校长,应该对谁负责,负什么责任,怎样负责
校长应该向谁负责——“校长”的角色定位(一)传统的校长角色定位关于校长负责制度的内涵,曾经出现两种表述:一种是80年代萧宗六先生提出的“上级领导机关,校长全面负责,支部保证监督,教工民主管理
”当时这种解释得到了广泛认同;第二种解释则有别于这种校长负责制的“四要素”说法,认为校长负责制的内涵是“学校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
但是,无论是“四要素说”还是“三位一体说”都没有明确表明校长负责制的核心,负责的对象是谁
即校长负责制是一种学校领导体制还是学校管理体制
最新资料欢迎阅读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释义》指出:“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总务管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校长的角色应该是管理者,应该对委托管理的国家或者教育管理部门负责
其次,作为一个学校的领导者,对于学校事务起着主管作用,对于学校的教师也应该负责
第三,校长首先应该是一个好的教育者,对于其教育对象也担负着不可或缺的责任
当前,我国大多数中小学校还是处于外控的管理模式之下,地方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学校的科层化和集权式管理还未根本改变,学校只是被动的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挥,而不能依法自主办学
国家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之后,许多校长的角色仅仅被限定于被动的管理者,他要面对、负责的只是上级主管部门
最终形成了“政教不分,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