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实施方案2/9————————————————————————————————作者:————————————————————————————————日期: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3/9沁教函[2011]17号沁源县教育系统“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及民办学校: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召开的“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的视频会议精神以及长治市教育局《教育系统“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长教政字[2011]2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我县中小学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窗口和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普及志愿理念,增强全县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兴起活动热潮,特制定《沁源县教育系统“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4/9进步的志愿精神,扎实推动“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有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干部职工和师生成为志愿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为我县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教育系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成立县教育系统“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拴义(县教育局局长)副组长:黄贵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郑成祥(县教育局副局长)李晓(县教育局副局长)刘政国(县教育局纪检书记)成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及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思政安全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刘政国同志兼任
三、活动安排1、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