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标准前言为了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机组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据集团公司《发电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规范标准》及《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等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企业标准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根据公司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起草、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部门:设备管理部本标准主要修订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会审人:本标准审定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标准版本号(版本/修改:A/1)替代(版本/修改:A/0),原2012年3月6日发布的Q/GDNN-SG-209-2012《设备缺陷管理标准》同时废止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Q/GDNN-SG-209-201511目的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理顺设备缺陷管理关系,提高设备健康水平,降低缺陷发生率,消灭缺陷复现率,提高缺陷消除率,努力实现设备零缺陷运行,保障公司生产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2
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职能、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及标准的实施、检查与考核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设备缺陷缺陷全覆盖:任何偏离原设计或规范的状态为缺陷,应包括环境卫生、设备“八漏”等
以下3种现象均称为设备缺陷
a)凡不符合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技术规范的现象
b)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设备构件(仪器、组件)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影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正常备用的现象,如振动超限、位移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