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资阳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服管理,保障校服品质,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教基一〔〕号、省教育厅等三厅局川教〔〕号、资阳市教育体育局等三部门资教体发〔〕号精神,以及《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穿着校服对中小学生具有其他教育措施难以替代的独特作用,应积极提倡中小学生穿着校服,逐步使更多的学生穿着校服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落实校服具体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依法依规制定采购操作程序和统一格式合同,制定校服管理办法和穿着规范(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学生是否统一着校服,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抉择,充分尊重其意愿,坚持完全自愿原则
第五条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以及广电、微信、短信等网络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多举措广泛宣传学生穿着校服的目的意义,不断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校服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关2/12心着装和自愿统一着装的浓厚氛围
第六条学校应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凡自愿统一校服的,应当由学生(或家长)提交《自愿统一校服委托书》或在《自愿统一校服花名册》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严格执行我市着装年级及周期规定,各学段其余年级仅可为因转入、遗失、破损且自愿购买的个别学生补购校服
第八条春、秋两季采购活动应分别在月、月前结束,一律不得经常性统一订购校服
第九条可在运动装、春秋装、冬装、夏装和制服装等类型中,推荐多种款式供学生及家长据需求自主选择,严控采购品种、档次及套数
第十条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合理定价,坚持“企业服务、企业出据、企业收费和先服务、后收费”原则收费
第三章规范采购第十一条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