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龙门吊)司机作业指导书1总则:1.1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1.2按规定着装和使用劳保用品。1.3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不得对用户“吃、拿、卡、要”。1.4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瞒报或个人自行解决。1.5严格交接手续,单项业务处理过程中不得离岗。1.6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1.7坚持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处理。2作业前准备:2.1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作业帽、绝缘鞋、工作服、雨衣、手套);2.2详细检查对照设备运行交接记录薄,如发现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未处理完毕前,不得擅自开车;2.3检查起重机登机梯台、扶手、踏板和防护栏杆是否牢固可靠;2.4检查起重机的防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小车防雨罩、司机房、大车制动器防雨罩、接线盒等);2.5检查灭火器有无泄压、过期等;2.6将夹轨器、铁鞋松开。2.7上下起重机时,手脚配合要协调,手要握紧、脚要踏实,遇雨、霜、雪天气要注意防滑;雪天要及时清理梯子走台积雪。3开车前检查:3.1各部装置是否正常,制动器、吊钩、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3.2确认车上无其他人员、确认控制器手柄均在“零”位,确认电源开关处无“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志,确认无误后关好司机室舱口盖板,打开司机室总电源开关。4试车:4.1试车前应观察起重机运行区域有无障碍物和人员。4.2试车时应注意下列事项:4.2.1检查司机室舱口电气联锁装置作用是否正常可靠;4.2.2试验信号铃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良好。4.2.3往复升降吊钩查看动态有无异状,并试验吊钩的上升终点限位开关作用是否灵敏、准确,否则不许使用。4.2.4试验各控制器动作是否灵敏,正常可靠,如有问题须进行调整处理;4.2.5开动大小车,听各传动机构及电动机动作、音响是否正常,并查看行车状态,有无走斜、啃道现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3第一次吊运时,应先将重物吊在1米左右,再下降,观其制动情况,当确认安全可靠,再投入正常运行。5正常作业:5.1必须正确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按指挥信号准确操作,信号不明或指挥人员没有离开危险区域之前不准开车。5.2坚持十不吊原则,即:5.2.1卡具、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安全装置等不合格不吊;5.2.2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不吊;5.2.3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补垫不吊;5.2.4被吊物件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5.2.5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吊;5.2.6吊物埋置或冻结在地下不吊;5.2.7看不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不吊;5.2.8起重时发生故障,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不吊;5.2.9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吊;5.2.10违章指挥不吊。5.3工作时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5.3.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5.3.2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路口时,要连续鸣铃报警;5.3.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5.3.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5.3.5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5.4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5.5吊运重物时,必须高于被越过物件0.5米,严禁吊运物件从人、汽车、火车上方通过,严禁运载吊物在吊腿上方运行。5.6避免吊重物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空中,重物未落地稳固前司机不得离开岗位。5.7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将重物吊离地面100mm左右,试吊无问题后,方可正常作业。5.8在吊运过程中,控制器应遂步开动,不可将控制器手柄从一个极端推到另一个极端,应把控制器从一个极端转到零再转到另一个极端。5.9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档加(减)速,禁止将控制手柄从正向位置直接转到反向位置作为停车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许)。5.10当吊钩接近卷扬限制器时;大车、小车临近终端时,要提前减速,缓慢行驶,不准打反车进行制动;不准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准用紧急开关操作主电源开关。5.11起重机接近轨道端点时,必须以最缓慢的速度行进。5.12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3个或3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