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项目开发管理制度1第一节总则特制定本为规范自有软件研发以及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第一条分公司参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软件研发与管理,照执行
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大改造
第二条业务和第三条本制度中自行开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持工作,一般仅向外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公司(合作商)共同协作完台;合作开发是公司与专业IT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是公司负成IT双方组成开发团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责提供业务框架,系统的日常支持由信息中心和合作商队进行项目实施,IT共同承担,信息中心负责内部(一级)支持,合作商负责外应用项目的设计、开部(二级)支持;外包开发是指将IT(可以是专业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承包商)负责应用的IT项目的实施
项目管理第四条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
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
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2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第五条
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组)、IT项管理第二节立提出开发需求的信息技术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第六条进行立开展前期筹《立项分析报告》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备工作
《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
上交公司总裁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第七条《立项分析报告》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如果是外包成立项目组得到批准后,《立项分析报告》第八条开发,则成立外包商项目组;如果是合作开发,则与外包商共同成立合作开发项目组,以下统称“项目组”),项目组(自和IT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合外包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