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责职: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能输成分血者不输全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
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
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0ml),机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胶体、代血浆
失血量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