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课提纲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什么是理念1、理念的概念
所谓理念,是意识形态的一种表现方式,是观念、信念、理想或价值观的集合体
其中,观念,就是思想意识、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留下的概念形象;信念是人们自己认为的可以确信的看法;理想是人们对未来事物的想象或希望
2、其他几个相关概念
是人的头脑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
其中思维是特有的反映现实的高级形态
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对于世界和社会的系统的看法或见解
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法律、艺术、宗教、哲学、道德等思想观点,它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为一定阶段服务,也叫观念形态
是通过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
感觉、知觉、表象等是感性认识的形态
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把所获得的感觉材料,经过思考、分析、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整理和改造后形成的概念判断和推理
3、理念的特征
(1)客观性,即理念通常都是建立在其主体所生活的社会环境和具体历史条件之下,与特定的社会和时代背景相联系的
比如基于胡锦涛同志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而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公正、效率、服务、大局、稳定、为民、党的意识、人大意识等系统化
(2)具体性,即理念能够通过外在表现形式和活动得以反映和验证,具体化为一系列实证性的可考察的制度和实践
比如,立法上的以人为本理念、平等保护理念,司法上的公正、效率、为民;行政上的执法为民等
(3)先进性,即理念是发展的,而不是静止和永恒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第1页共14页(二)什么是司法理念1、司法理念的概念
司法理念是指人们在认识司法规律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科学的观念,是支配法官司法实践活动的精神指导
司法理念对司法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功能,司法理念是否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