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操作说明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2015
24北京2综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为全国中小学生发放了正式学籍号,标志着学籍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对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部分学生学籍信息存在缺项、有误、未更新等问题,个别学生因没有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号未获得正式学籍号
为加快处理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信息质量,发挥学籍信息在教育治理中的基础作用,所以开展此次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一、人籍一致核查二、无在办业务的在校生信息数据核查三、无居民身份证学生核查四、问题学籍处理目录一、人籍一致核查根据数据核查机制通知要求,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核实学生“人籍”是否一致,人籍一致核查主要核查系统中学籍数据与班级实际就读学生是否一致,系统中学籍状态和学生实际就读状态是否一致等,如果不一致,则需要补建未注册学籍、处理虚假学籍、更新学生状态等
●确保不漏一校一生,对于符合就读资格且实际在校就读但没有该校学籍的学生,要求补建学籍
●在其他学校建有学籍的必须转接学籍,否则应安排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
一、人籍一致核查(一)整体流程说明(二)学生数据导出、核对(三)补建学籍说明(四)学生状态更新说明(五)学籍误操作删除说明(三)补建学籍说明根据《关于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注册建籍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66号文要求:“全国学籍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已于2013年年底基本完成,原则上,除秋季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外,其他每一位在校生均已获得学籍”
“全国学籍系统开放的在校生注册建籍功能,仅应为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使用”
通知中规定,“确需为个别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学生注册建籍的,以省为单位,每个月月末将名单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