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建省城市管理示范市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根据《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管理办法》及《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标准》文件精神,决定开展争创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创建工作
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建设跨江融合发展样板区”奋斗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民生、聚焦重点,持续推进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整治,不断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我市城市管理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对照《省城市管理示范市(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重点做好“5+7”共12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基础项目不失分、评价项目多得分,高标准通过省城市管理示范市评选命名
(一)稳步推动五大基础项目L推动经济稳健发展
城市经济保持稳健发展,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
提升城市文明指数
城市文明、法治宣传氛围浓厚,市民群众文明素养日趋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省级以上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法治建设满意度均达到创建指标要求
持续优化生态环境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PM,5浓度达到省级考核目标要求
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国省考地表水达到或好于m类水体比例、城市建成区噪声达标率均达到创建指标要求
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紧盯城市生产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市民安全感保持在90%以上
打造宜居城市空间
推动属地政府积极创建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巡查工作机制,着力修缮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公园体系完善、类型丰富,城市公园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