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陶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备选库实施方案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根据《关于印发V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3)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乡振(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扶领办发(2018)76号)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州相关要求,结合阿克陶县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充分利用项目自主审批权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二、项目职责权限划分(一)项目主管单位职责1.项目资金的计划下达;2.《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及批复;3.项目前期资料的审核批复;4.项目质量进度督促检查;5.项目竣工验收;6.工程造价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项目建设单位职责1.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的招投标;3.项目合同订立;4.委托项目监理;5.项目监督检查;6.项目资金结付;7.对项目自查;8.竣工申请。(三)项目实施单位职责组织工程开工建设。(四)项目使用单位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三、项目建设内容阿克陶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备选库共76个项目,计划投资177125.663596万元(政府投资153915.663596万元,企业投资23210万元),其中:(一)产业发展类项目:46个项目,投资126406.483596万元,占比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