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结合《陕西省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五年行动计划》(陕政发〔2016〕22号)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一)工作思路
利用两年时间,通过示范工程带动,探索总结大数据“汇聚、开放、交易”规则,把握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律,促使我省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不断完善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底,通过四大工程实施,形成具备产业支撑能力的增长点和明晰的发展方向,西咸新区成为国家级大数据与云计算产业基地
引进5家以上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数据龙头企业,引进10家以上国家部委数据中心,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键环节骨干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超100家
二、四大示范工程围绕云计算服务、信息融合、大数据应用、产业基地建设等产业链关键环节,组织实施秦云、城市信息融合示范、大数据应用示范、产业基地示范等四大工程,引导和推动数据汇集、企业云集、产业聚集
(一)秦云工程
启动建设“N+1”云工程(N即15朵行业云,1即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15朵行业云,引导带动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购买云服务,推动数据公开及社会化开发利用
建设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各行业云的数据交换共享,并与省信息化中心互联互通
各行业云按照政府数据开放和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和产业链开放,带动软硬件提供商、运营商及平台服务商等产业链上下游整体发展
到2017年底,带动大数据相关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以上
继续推进陕西工业云建设,提供云资源、云智慧、云应用、高性能计算、工业协同设计五大类服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2
整合三证合一、法人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广告监测等信息平台和系统,建立工商大数据,实现一体化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强化市场主体的服务与监管
(省工商局负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