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价格调控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强化价格宏观调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市场价格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皖政办〔20XX〕45号)和市政府《批转市物价局关于建立20XX年XX市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合政秘〔20XX〕66号)精神,经县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建立20XX年县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控目标和考核对象(一)调控目标
20XX年全县价格调控总目标为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控制在XX市范围(即4%左右)
(二)考核对象
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部门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1、实施价格动态分析
每月监测分析cpl指数变动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2、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从严控制政府性提价
今年7月1日起,我县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与农业用水、用电实行同价
从现在起至今年底,除国家统一安排的调价项目外,供水、燃气等公共服务价格拟上调的,要报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上调
3、稳定粮食生产
全年粮食生产面积160万亩;粮食产量72
83万吨,较上年增加3
4、促进养殖业发展
全年肉类总产量15万吨,蛋类总产量5万吨,奶类总产量4
5万吨,水产品产量5
5、推进蔬菜瓜果生产
全年新增瓜果基地2
2万亩;蔬菜总产量41
97万吨、瓜果总产量10
89万吨,蔬菜瓜果自给率提高2个百分点
6、保障市场供应
全年新建改造农贸市场2个,新建配送中心1个,建立大型商业流通企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大型商业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帮助企业抓好农副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货源组织,确保市场不断档、不脱销
20XX年粮食收购15万吨,保持粮食储备1万吨
组织落实各类主副食品、第1页共2页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20XX年5000头活猪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