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评审标准一、资格预审原则:1、若投标申请人的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选择进一步评估的权利,按照得分高低排序从中择优选出不少于7家的合格投标申请人
当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7家(含7家)且满足必要条件的均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评审标准:(1)、投标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必要条件,且原件核对无误的得75分
上述条件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证件的原件予以审查
(2)、拟派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质量合格的得5分
(3)、拟派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的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得5分;上述第(2)、(3)项内容,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据的有关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网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备查询
(4)、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的得5分
(5)、拟派本工程施工机械配备合理的得5分
(6)、企业、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的社会信用及业绩5分(本项根据投标申请人和注册建造师的业绩、获奖及社会信用状况,结合报名资料综合评分,最高分为5分)
二、资格预审要求:1、资格预审工作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专家评委组成
2、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的招标公告标注的必要条件,才能进入详细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依据:招标公告、相关法规和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审查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4、资格预审小组依据经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对各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情况、企业、注册建造师业绩等情况进行资格预审,并综合比较评价且对投标申请人做出排序
5、资格预审小组成员应客观、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各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综合比较合议评价且对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得分自高向低做出排序(综合得分相等的应作并列排序),若投标人数量过多时
由招标人选取不少于7家合格投标申请人
6、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