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为切实组织好全市基层党总支和党支部(以下统称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20XX年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新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一、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l、各党(工)委、直属总支召开党委会议,根据市委统一安排,研究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内容、方法和具体安排,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2、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研究做出换届选举的决定,向上级党委请示。请示包括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支委名额等(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7至10人的,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l0人以上的,设支部委员3至5人)。3、请示批复后,党(工)委、直属总支换届指导组到基层单位。4、基层党组织通知外出党员回单位参加换届选举。5、召开党员大会,针对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过好选举前的组织生活,明确换届选举的意义、要求,统一思想认识。6、组织起草基层党组织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委员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及经验教训,对下届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做好其他换届选举前材料准备工作。二、考察并确定下届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l、上届委员会提出下届委员(书记)职数和候选人条件,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2、党(工)委、直属总支指导组与上届委员会分别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下届支委(书记)候选人人选的意见,填写推荐票。第1页共4页3、党(工)委、直属总支指导组分别对党员和群众推荐情况进行统计。根据推荐票相加由高到低排出超过应选人数一倍左右的党员名单,并按姓氏笔划顺序,向上届委员会、党员大会通报。4、上届委员会根据通报情况,把符合下届委员(书记)候选人条件的,作为下一届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姓氏笔划顺序进行考察公示。5、换届指导组与上届委员会对下届支委(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要求,提出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委审查。6、党(工)委、直属总支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正式候选人。三、选举大会主要议程及内容l、会前准备。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在指导组指导下准备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及投、监、计票办法。选举形式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20%的差额直接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制支委成员正式候选人选票,并作填票说明。确定该次基层党组织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并报党(工)委、直属总支核准。2、召开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会议。(1)会议主持。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支委会的由上届党组织书记主持,介绍到会党员人数和有关大会议程。(2)上届党组织书记做工作报告。(3)组织党员讨论工作报告。(4)宣读、通过选举办法。在选举办法中,要明确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取足为止;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在其余候选人中再次进行选举;如遇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第2页共4页(5)通过基层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名单。(6)举手表决监票人,确定计票人名单。(7)组织实施选举。主要内容包括。宣布大会选举内容;宣布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长期在外或卧病不起,确实无法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不列入应到人数内;按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监票人查封票箱,依次投票;投票完毕,当场清点票数,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