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的外交新中国初期的外交((1949-19551949-1955))外交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如参加国际组织和会议,跟别的国家互派使节、进行谈判、签订条约和协定等
国家以和平手段对外行使主权的活动
通常指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和外交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
知识链接:走进外交主权国家外交的宗旨是,以和平方式通过对外活动实现其对外政策的目标,维护国家的利益,扩大国际影响和发展同各国的关系
外交的活动形式多样,主要有访问、谈判、交涉、缔结条约、发出外交文件、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
各国外交都受本国政治、经济制度以及国内政策和需要的制约
综合国力是一国外交的基础和后盾
外交也需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紧密结合
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领域的官方对外联系以及各类民间对外交往,则是对外交的重要和必不可少的补充
代表中国政府发表讲话帮助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代表政府接待来宾代表中国政府出国访问代表中国政府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环节第一环节掌握史实、线索、特征掌握史实、线索、特征提炼要点提炼要点1
概括新中国初期外交总概括新中国初期外交总原则、外交的基本方针原则、外交的基本方针
列举新中国初期主要外列举新中国初期主要外交成就(四项)交成就(四项)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基本基本方针方针1
““另起炉灶”另起炉灶”3
“打扫干净屋子再请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客”2
“一边倒”一边倒”外交外交政策政策1
同苏联等十七国建交(1949-1950)2
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3-1955)3
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1954)4
参加亚非万隆会议(1955)尽展大国雄姿尽展大国雄姿1950
14《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签定有人说,中苏关系是“同志+堂兄”的关系第二环节第二环节阅读阅读——思考思考历史因果关系、历史发展规律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