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主要道路两侧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对全镇6条主要道路第一视线范围内的全部违法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或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拆除,并开展清理、复绿、美化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城乡主要道路沿线35万平方米区域内的环境面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时间要求及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宣传发动、自拆整改、强制拆除、督查考核四个阶段实施,具体时间和工作内容如下:1
宣传发动阶段(7月5日—7月15日)
各村(居)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交通道路沿线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道路交通和控违拆违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营造依法整治的良好环境
对第一视线范围内的全部违法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或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全面排查清理,并排出工作计划,制订工作方案
自拆清理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各村(居)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劝导教育、组织监督等手段,督促违法建设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
同时,各村要按照应地制宜,结合实际的原则,按照拆违政策,开展对违法建筑的拆违工作,并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种堆积物、垃圾、构筑物进行清理
强制拆除阶段(8月1日—8月20日)
对拒绝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镇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坚决稳妥地实施强制拆除工作
拆除后由村(居)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做好拆后绿化、美化等恢复利用工作
督查考核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开展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验收,着力加强管理,与“四边三化”、“美丽乡村”建设、“无违建”创建相结合,健全违法建设控拆长效机制
对拆出来的土地,原则上做到宜绿则绿、宜绿尽绿,杜绝拆而复建情况的发生,尤其要坚决杜绝新建违法建筑的产生
三、整治重点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确定全镇6条主要道路为整治重点(详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1、按分管领导牵头、管理区协调配合、联村领导包干的原则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