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厂规章制度篇一:陶瓷厂管理制度大全1总则:1
1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提升河源基地管理水平,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创造和谐、平安、团结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河源基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试用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规定是对河源基地全体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监督的基本依据
4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如有基地制定的其他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2行政扣分规定2
1每位员工每年的行政分为20分,如在本年度内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将按规定给予扣除行政分,当个人行政分被扣至0分者,则视为严重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2
2发生生产及质量事故者,按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责任人酌情给予扣行政分4-20分;2
3凡受公司书面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公司奖金等奖励的,每50元加1分;2
4所有个人行政分在每年12月31日清零,1月1日期重新计算,具体由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进行加、扣分记录
3员工行为规范:3
1违反以下规定者,每人每次扣奖金50元,扣行政分4分:3
1上班时间衣冠不整或穿拖鞋、凉鞋进入车间者;3
2不穿工衣进入生产区域工作者;3
3车间工作人员留长发者(头发长度超过双肩),进入车间前未将头发扎好并盘在头上者;3
4不按要求佩戴、浪费劳保用品者或将劳保用品带出厂外者;3
5不同岗位的员工不准互相顶班,如违规顶班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重处分;技术工种及管理人员加倍处罚;3
6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睡岗;看报纸杂志、闲谈、打闹、玩游戏、上网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3
7翻越围墙,栏杆或损坏公司绿化设施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