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鱼我所欲也》原文鉴赏导语:《鱼我所欲也》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探讨了人的生死观
下面是孟子《鱼我所欲也》的鉴赏,欢迎参考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
”(《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
,,惟君子能由是路
”(《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
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
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
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
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
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