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隆回县九龙学校处室工作评价与优秀处室评比细则为了促进各处室创先争优以及为处室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特制订此细则。一、处室及部工作评价。评价包括“处室人员工作考评得分”“全校教工评价”、“党总支评价”、“督查组评价”、“特殊贡献加分”五部分。(一)处室人员工作考评得分,以处室工作人员工作考评的人平分乘以50%计算,总分50分。(二)全校教工评价,满分20分。设“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应分数为90分、80分、70分、59分。评价总分/参评人数×20%即为该项得分(学部由本部教师评分)。(三)总支评价,满分15分。评价与计分方法同上(部主任参与评分)。(四)督查组评价,满分10分。(10分—全年督查扣分)即为该项得分。(五)特殊贡献加分,限5分。1、在县目标管理检查总评中未扣分的处室或学部加1分;有奖分的,学校按同等分值加给相关处室、学部;学校在县目标管理检查总评中名列第一,给每个处室(学部)加1分。2、荣获集体荣誉称号(如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电教工作先进单位等),按国家、省、市、县分别加4、3、2、1分。(限加2项)3、学生评价食堂、商店满意率(含较满意)达80%以上给总务处加1分,达90%以上加2分。二、评价结果的运用。(一)评价总分的排名与处室工作人员的年终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前三名处室的分管领导和人员分别加2、1.5、1分。(二)优秀处室、学部的确定: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总分排名全校前三的处室,经学校党总支审定可以评为优秀处室。但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失误或损失,严重影响学校声誉或造成学校利益严重受损的处室,不能评为优秀处室。优秀处室的评比每学年一次,于8月底前完成,在教师节表彰。优秀处室的主任、副主任由学校分别奖励300元、200元,优秀处室的工作人员各奖100元。